体育馆管理制度
日期:2022-02-28 10:26:50  发布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45

学院体育馆管理制度

1.体育馆是学院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专用场所,由学院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场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场馆的安全防火、卫生保洁、设施管理、器材保养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场馆开放时间:

进出体育馆实行进出登记制。开馆每天上午12:00,闭馆时间每天22:00。学生社团活动需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进馆活动。进馆人员要听从场馆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对于违规行为,场馆管理人员有权利劝阻和批评,对造成损坏和破坏者要照价赔偿,必要时报送学院处理。

3.场馆内的休息凳、篮球架、羽毛球柱、羽毛球网等所有体育器材和设备由场馆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布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4.为保证安全、节约用电,体育馆内的灯光由场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开关电闸。

5.馆内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用球故意向墙面、门窗撞击等不文明的现象发生。造成损坏和破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以处罚。

6.进入场馆时,要穿平底胶质的运动鞋,严禁穿皮质硬底鞋、高跟鞋、塑料鞋、黑色胶底鞋、拖鞋等入馆。凡在PVC塑胶地板上能划出黑色划痕的鞋一律禁止入内。

7.场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进入。

8.场馆内禁止随地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或吐口香糖,严禁携带酸性、甜性、汽水、果汁及碱性饮料,只准携带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禁止在地面、墙面、休息凳上随意刻画、涂写。

9.如遇特殊情况(如暖气或屋顶漏水、学院组织大规模的活动等情况),在报请学院同意后,将停止开放场馆,并发公告。

10.场馆管理人员负责按时开闭门窗、开关电闸、防火防盗、卫生保洁,确保场馆的使用安全。

11.凡组织本校教工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竞赛、集会等活动的部门,要提前两天向学院公共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活动的组织部门要自行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监督。

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07月24

核发: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点击数:4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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