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日期:2022-02-28 10:27:26  发布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42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保证体育课的正常授课、训练和比赛,减少器材的流失和损坏,保证体育器材的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公共资源中心特制定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的使用

1.体育教师使用体育器材必须课前到保管室领取并登记,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

2.非体育教师使用器材必须在保管室登记,不得将体育器材转借给学生或非本校其他人员。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备案。

3.体育馆物品箱根据教师需求免费使用,借用时需交50元押金,登记后方可使用。钥匙丢失或物品损坏押金不予退还。

二、体育器材的赔偿      

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保管员,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器材管理人员要求

1.体育器材保管员每学期必须建立体育器材台帐分明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每学期由公共资源中心进行清点核查对损坏的器材应有原物并作说明。

2.管理人员要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的需要,及时上报需要添置的器材,以备学院及时购置。

3.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勤俭治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4.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公共资源中心经常检查体育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院分管领导。

核发: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点击数:4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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