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日期:2022-02-28 10:27:26 发布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42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保证体育课的正常授课、训练和比赛,减少器材的流失和损坏,保证体育器材的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公共资源中心特制定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的使用
1.体育教师使用体育器材必须课前到保管室领取并登记,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
2.非体育教师使用器材必须在保管室登记,不得将体育器材转借给学生或非本校其他人员。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备案。
3.体育馆物品箱根据教师需求免费使用,借用时需交50元押金,登记后方可使用。钥匙丢失或物品损坏押金不予退还。
二、体育器材的赔偿
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保管员,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器材管理人员要求
1.体育器材保管员每学期必须建立体育器材台帐,分明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每学期由公共资源中心进行清点核查,对损坏的器材应有原物,并作说明。
2.管理人员要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的需要,及时上报需要添置的器材,以备学院及时购置。
3.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勤俭治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4.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公共资源中心经常检查体育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院分管领导。